各分会: 现将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湘工女[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参加活动,尤其鼓励女教职工积极投稿,并于5月20日前上交作品(每个分会至少一篇)到校女工委,校女工委将对各分会上报的家书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并从中择优推荐家书到省教育女工委参评。 联系人:王丽华,邮箱498989401@qq.com, 电话:82825007; 湖南女子学院女工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湘工女〔2016〕8号 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今年5月15日是第23个国际家庭日。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扎实推进“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统一安排,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在全省广大女职工中开展“写家书•传亲情”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系列活动,唤起人们对家庭的重视,对亲情的珍视,让向善的力量在亲情中凝聚,让真善美的风尚在家庭中传扬,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写一封家书”活动。 1、活动内容:以“我爱”为主题开展全省女职工“百封好家书”评选活动,把握身边的平凡点滴,留意生活的细微瞬间,用最真的情感,书写家庭、亲人间的感动。 2、活动对象:全省各行各业在职女职工 (3)5月30日前省总评选。 4、评选通报: 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地推荐的家书进行评审,评选出“百封好家书”,并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获奖名单在“芙蓉天地”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择优在“芙蓉天地”微信网站、湖南工会网、湖南工人报等媒体刊登宣传。 (二)举办微信特别节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联合「为你读诗」微信平台,在全国开展「为你读诗」微信特别活动。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于5月13日晚22:00,将在「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见附件1)推出“写家书•传亲情”主题节目,邀请特别嘉宾朗读经典家书;「为你读诗」FM(「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平台的一个栏目)推出轻广播节目。广大女职工可关注「为你读诗」微信号,并收听节目。 请长沙、株洲、湘潭通过特别约稿方式,各推荐1封好家书原创作品,于5月4日前发送到省总女职工部邮箱,作为朗读经典家书活动推荐作品上报全总女职委。各地、各产业如有好的作品也请推荐。 (三)开设APP专题小站。「为你读诗」原创官方APP(二维码见附件3)开设“写家书•传亲情”专题小站,APP录音功能将于5月10日开通。届时,女职工可通过「为你读诗」原创官方APP录制家书、上传文字。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录制作品的关注量、收听量、点赞数等。广大女职工可关注「为你读诗」原创官方APP,并上传家书。 三、活动要求 2、各级女职工组织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写家书•传亲情”活动,呼唤亲情、珍视亲情,倡导诗意生活,让人们从中体会到平凡生活蕴含的诗意之美,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在主题活动中传承和培育,不断发扬光大。 3、各地将推荐参加全省评比的报送作品统计表(附件2)于5月26日前发送到省总女工部邮箱。 4、请于6月30日前将本地、本产业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总女职工部。 附件: 1、「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为你读诗」原创官方APP二维码 2、“写一封家书”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湖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附件1 「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使用微信扫描即可关注: 「为你读诗」原创官方APP二维码 使用微信扫描即可下载: 附件2: “写一封家书”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序号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作品名称 联系方式 1 2 3 报送分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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