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上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20 14:53:17 发布人:admin_jjglx 浏览量:96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更好地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落实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试行)》(湘女院教字[2012年]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上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对象 评学对象为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全部班级。教师评学是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教师都必须认真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学步骤 三、注意事项 (1)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12日; (2)任教的每个班级均需进行评价,否则不能录入班级成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评价要实事求是,按照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4)请仔细核对班级有无遗漏; (5)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276613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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