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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
日期:2018-01-16 15:44:59  发布人:admin_jjglx  浏览量:98

各代表

    我校第届双代会第次会议拟于20183月召开。为了保障各位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为保证提案的规范化,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学与科研工作、后勤服务工作、学生工作及校园建设、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等各方面提出的议案。各位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集思广益、献计献策。

二、征集提案的程序和要求

l、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填写提案表,每个提案由一个代表提出后,须有三名或三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否则不能列为提案。

2、提案应一事一案,内容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最好能列出政策依据,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

3、提案征集表由校工会统一制定,各位正式代表可在校工会群共享内下载。为便于提案审查立案,提案征集表须打印(一式两份);提案征集表中的提案人与附议人(附议人必须是正式代表)须本人签字(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非正式代表的教职员工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但可以通过正式代表提出提案。

5、所有提案交提案人所属的代表团团长,团长将本团所有提案收集,于2018123(星期)下午4:00之前交工会办公室(代收),超过截止日期,不列入本次教代会的提案。

三、提案的审查立案

正式代表在大会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与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共同审查立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在大会筹备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大会作出提案征集审查立案情况的报告。对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内容归类,分别送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属我校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呈报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提案的处理

1、所有提案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各职能部门将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提案工作委员会,并印发给提案代表,做到件件有着落,每案有交待

2、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情况。提案办理后,所有提案与教代会的全部文件一并立案归档

3、本次会议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将在下次代表大会上作出报告。

 

 

 

                       

 湖南女子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

            湖南女子学院工会委员会(代章)

 二〇一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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