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湘女院通字[2015]6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验收检查和启动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检查对象 2015年度参加导师制的青年教师和导师(名单见附件1)。 2.验收检查内容 检查材料(附清单,见附件2)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见附件3),青年教师和导师的听课本,青年教师任教某一门课程的完整教案,青年教师参与的课题研究、已发表论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教学心得,联系教学班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记录和心得体会等。材料时间跨度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 3.验收检查程序和时间 青年教师与导师将相关材料提交各系(部、中心),各系(部、中心)收集、检查、审核后于10月9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楼508室)。 1.实施对象 2015年9月以来新分配到教师岗位、新转入教学岗、新任教未接受过导师指导的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已参加导师制培养但未通过验收检查的教师;根据任课教师课程考核及其它实际情况,需要接受导师指导的教师。 2.实施程序和时间 各系(部、中心)根据规定,提出2016年度导师制青年教师名单,配备好导师后于9月30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递交结对名单。学校审核批准后,组织填写培养计划(附件4)并签订《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附件5),结对成功的青年教师于10月9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递交培养计划与协议书。各单位根据培养计划和协议书认真组织实施。 2. 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 3. 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名单 4. 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 5. 湖南女子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6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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